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 |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概况: | 4.1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报名并将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发送至本章第8条联系人电子邮箱(并与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次采购文件采取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发售,请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
项目单位: | 无锡润滑脂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谈判。 3.1.2处置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的核准经营一栏中注明有上述废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废包装物(HW49 900-041-49)、含油淤泥(HW08 900-210-49)、废过滤网(HW49 900-041-49)危废处置能力,且经营许可证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处置单位与运输单位要有委托运输协议,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注明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若在处置期间变更运输单位的提前一周提供与运输签订的防污染协议。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无锡脂公司应与处置单位签订防污染协议,处置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防污染协议。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类似的合同业绩及发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陈键锋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报名并将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发送至本章第8条联系人电子邮箱(并与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次采购文件采取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发售,请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
*其他: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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