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致分包商:
本采购项目 国道324线漳州大桥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防腐涂料及标线材料 分包进行公开询比价。
漳州大桥上跨九龙江西溪,是连接漳州市区与漳州高新区的过江通道,也是联络漳州市南北交通以及过境交通的主要干道。本次国道324线漳州大桥加固改造工程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修复混凝土结构病害,更换老化支座与破损构件,对桥梁进行防腐涂装;二是优化通行环境,拆除原人行道及栏杆,对桥面进行铣刨2cm后重铺高韧薄层沥青罩面,设置机非隔离护栏,重做人行道栏杆,同步完善桥面排水系统,修复照明系统;三是升级安全监测,增设声屏障、防抛网及助航设施,安装轻量化检测系统。
本次采购不分包件,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3.1本项目选取综合评分排名前三的响应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
3.2基本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询价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4财务能力:分包商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1)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分包商须具备中标金额的50%以上垫资能力,或至少无息垫资6个月。
3.5响应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响应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01月06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3.8响应人必须保证中标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响应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人应为独自参加响应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最终供应物资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被否决。
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响应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响应人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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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