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19901号-JLHS202512306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辅助监测业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林省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辅助监测业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8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派遣员工总数为16名,承担分析化验、现场采样、司机工作、船务工作、档案管理、财务工作,派遣员工应具备所聘岗位资质及独立完成岗位工作的能力。年度内如派遣员工有辞职者,供应商需即刻与采购人协商是否招聘相应人数加以补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标书内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
3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