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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技术公司2025-2026年安全考评与体系审核等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储运技术公司2025-2026年安全考评与体系审核等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04-2511013-01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天津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数量:2
项目规模:按照储运技术公司《2025年HSE工作要点》要求,公司需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履职能力考评,2026年需开展QHSE管理体系审核等工作,结合储运技术公司QHSE管理人员力量情况,拟通过技术服务支持方式,辅助开展全员安全履职能力考评、QHSE管理体系审核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司QHSE管理体系运行水平。

储运技术公司2025-2026年安全考评与体系审核等技术服务项目标段1

标段编号:QHSE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14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9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1-14 18: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1.辅助开展年度全员(440人)安全履职能力考评工作,出具考评工作报告和成绩。
2.辅助开展QHSE专项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3.辅助开展临时性QHSE管理咨询、体系运行监控服务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2.1.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资质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章)),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章)。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盖章版(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原件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2)合同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信誉要求
(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参与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采购人列入响应人黑名单。
询比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2.6.人员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技术服务项目作为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角色及以上角色的业绩。
2.1.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资质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章)),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章)。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盖章版(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原件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2)合同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信誉要求
(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参与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采购人列入响应人黑名单。
询比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2.6.人员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技术服务项目作为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角色及以上角色的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1)能体现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可体现姓名的证明材料。
(2)专家组长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2.8.其他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项目需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完成询比工作,潜在供应商注册时须办理 CA 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 ”网站 CA 办理流程)。办理 CA 章, 需要一定周期,请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储运技术公司2025-2026年安全考评与体系审核等技术服务项目标段2

标段编号:QHSE0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14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9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1-14 18: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1.辅助开展年度Q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工作,出具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2.1.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资质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章)),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章)。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盖章版(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原件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2)合同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信誉要求
(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参与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采购人列入响应人黑名单。
询比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2.6.人员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技术服务项目作为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角色及以上角色的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1)能体现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可体现姓名的证明材料。
(2)专家组长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2.8.其他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项目需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完成询比工作,潜在供应商注册时须办理 CA 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 ”网站 CA 办理流程)。办理 CA 章, 需要一定周期,请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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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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