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W-FW-202500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4167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4167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包: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支队本级、特勤大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预算金额:397984.30元
预算金额:397984.30元
采购内容:支队本级、特勤大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车辆保险服务,保险险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元(工程机械和摩托车根据需要确定)、车上人员责任险3万元/每座。(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包: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所属11个大队及26个消防救援站)
预算金额:856183.34元
最高限价:856183.34元
采购内容:支队所属11个大队及26个消防救援站车辆保险服务,保险险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元(工程机械和摩托车根据需要确定)、车上人员责任险3万元/每座。(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省级或者下属分支机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直属机构或经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地市级支公司。若是分公司参与投标,一个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次投标,并须提供长期有效的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若是支公司参与投标,分公司授权支公司的要求同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要求。)(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并在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保险业务许可证》;(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合同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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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