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集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库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T2511003232835)
1. 资格预审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国三峡集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库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企业高价值专利工作指引(试行)》,优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资源配置,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支撑采购人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的形式选取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形成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库,供采购人及下属单位从中选择和聘用。
2.2 服务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知识产权代理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专利申请、变更、答复和维护;著作权登记;国内外商标申请;知识产权业务咨询、培训等。
标段二: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专利挖掘、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专利文本质量评估、申报奖励辅导、专利预警、侵权分析等。
机构库时间有效期为4年,2025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具体以公布资格预审结果开始起算)。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标段一
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2)标段二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申请人2022-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2022、2023、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1)标段一
①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1项为央企或入围世界500强的外企/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业绩(上述企业要求为企业总部或者二级单位)。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②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公开量合计不低于4000件,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代理PCT/巴黎公约申请数累计不低于300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或第三方专利检索平台查询数据截图及检索关键词,提供不少于10件专利受理通知书、国外专利著录项目首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2)标段二
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须具有2项为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机构或央企或入围世界500强的外企/民营企业提供专利导航、挖掘、布局、预警、专利文本质量评估、侵权分析或申报奖励辅导等服务业绩(上述企业要求为企业总部或者二级单位)。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人员要求:
1)标段一
①申请人拥有持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人员不低于20人。
②申请人须拥有水利水电、清洁能源(含风电、光伏、储能或氢能等)、生态环保与资源循环利用专业背景或实际代理过上述领域的代理师各不少于5人,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实际代理案件等证明材料。
2)标段二
申请人应拥有10人以上专利检索分析服务团队。
(5)信誉要求:1)申请人及服务团队人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无“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或各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风险名单”记录。2)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申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均可就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申请。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时整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5.2**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