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同辐—充电站建设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国同辐—充电站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HJSB-XJD-25-02487
- 交货/服务时间:服务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交货/服务地点: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 供货范围:1. 标的产品: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数量两台,需满足国家GB/T 18487.1-2015、GB/T 27930-2015等现行标准。电动自行车一拖十智能充电桩。
2. 产品配置:每台充电桩需含双枪充电模块、智能控制系统、人机交互屏、防雷接地装置、通讯模块(支持4G/以太网),且配备完整安装附件(含线缆、固定支架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配备4G网络,及后台手机管理系统
3. 服务范围:包含产品的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后台配置,提供不少于1次的操作培训;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内技术支持及上门维修服务,质保期外提供终身市场价维修服务。
- 质量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具备2023年至今2份同类工程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及代理公司投标,投标人必须为后期服务实际对接人,包括并不限于协议、保单、发票、管理服务团队、服务系统与投标人的一致性。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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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