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二次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稀释剂_醇酸采购;
1.2内容及范围:矿井生产设备刷漆需使用油漆与稀释剂_醇酸进行配比使用,年消耗10吨;
1.3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工信部化工行业标准(HG/T 3378-2022);
1.4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建设地点:柴里煤矿;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单位:元) |
标段一 |
稀释剂_醇酸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10 |
30日历天 |
56000 |
结算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醇酸稀释剂);
2.3财务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经审计的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供应商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本要求为响应项条款,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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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