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563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滑模、钢模台车、钢筋台车、定型模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上,是一座利用雅砻江中游两河口水电站为上库,利用牙根一级水电站为下库,扩建可逆机组形成的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两河口电站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及下水库(牙根一级水库)组成。输水系统主要建筑物包括上库进/出水口、引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室、引水隧洞、引水调压室、压力管道、引水钢岔管、引水钢支管、尾水洞钢衬段、尾水洞钢筋混凝土衬砌段、下库进/出水口、尾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塔等。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万kW的定速宽幅可逆式机组,总装机容量120万kW,采用“2洞4机”引水型式布置格局,电站距高比14.5。
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上,工程场址位于雅江县呷拉镇,电站距离雅江县城约25km。
2、采购范围: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项目施工所需滑模、钢模台车、钢筋台车、定型模板,具体数量见下表。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每台套预估重量(吨) |
预估总重 (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检修及事故闸门井滑模 |
详见技术图纸 |
台/套 |
2 |
31 |
62 |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 |
含爬杆、千斤顶、控制柜、油管等配件。 |
2 |
引水隧洞边顶拱钢模台车 |
详见技术图纸 |
台/套 |
4 |
123 |
492 |
含液压、行走等配件。 |
|
3 |
引水隧洞底板衬砌滑模 |
详见技术图纸 |
台/套 |
4 |
98 |
392 |
含液压、行走、卷扬机等配件。 |
|
4 |
引水隧洞边顶拱钢筋台车 |
详见技术图纸 |
台/套 |
4 |
25 |
100 |
含卷扬机、轮式行走结构等配件。 |
|
5 |
母线洞定型模板 |
7.5米 |
台/套 |
1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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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母线洞定型模板 |
12米 |
台/套 |
1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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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台/套 |
1072 |
||||||
注:本次询比采购仅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重量偏差应控制在报价人提供设计重量的±3%以内(不含附属材料,如:电缆线、液压油、电控柜等),若实际供货吨位(过磅数)与投标设计重量偏差在±3%以内按投标重量结算,超过-3%按实际过磅量结算,超过+3%按投标设计重量结算。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成交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具体以采购人“排产函”要求为准。
5、交货地点: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指定施工工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
6、此次滑模、钢模台车、钢筋台车、定型模板为成套供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滑模:核心结构系统、提升动力系统、辅助配套系统等;
(2)钢模台车:配套钢模板、每套台车配套120米轨道(轨道行程60米)、制动及牵引系统、液压系统、配套配件、孔洞封闭、平台满铺、护栏、踢脚板、附着式振捣器(规格型号由竞标响应人与采购人联合确定)等;
(3)钢筋台车:端头配置1套环线钢筋起吊装置,行走机构设计为轮式结构等;
(3)定型模板:面板、异形模板、支撑加固骨架、连接与紧固配件、配套支撑体系等。
7、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
8、滑模、钢模台车、定型模板结构设计总图、大样图、详图等(响应人提供PDF格式图纸即可,但对于中标人而言,如采购人需要,响应人应该提供相关的CAD图纸,采购人获取的CAD图纸仅仅用于方案报批等使用,对电子版图纸的使用必须尊重中标人的知识产权)。
9、付款方式:
9.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按照合同规定及买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于本月20日前办理《材料结算单》。
9.2卖方于本月25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后买方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
(1)经买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
(2)经买卖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材料结算单;
(3)与结算单总金额一致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9.3货款支付:买方收到以上资料后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次月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因工程款滞后等原因导致价款支付延误,卖方都不能以价款支付延误为理由延缓或拒绝向买方发货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的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建行e信通承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10、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检斤)计重交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钢结构加工制作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专业钢结构加工制作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本次采购产品);提供滑模、钢模台车、定型模板主要材料检验及材质证明资料。
2、供应商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应具有滑模、钢模台车、定型模板的供货业绩,且滑模、钢模台车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份;定型模板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份,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每份合同至少一份)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清晰可见辨认,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数量和金额等信息完善,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
6、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征信负面信息。提供最近三年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时间后的财务报表即可(提供资料须清晰可见辨认,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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