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公开)
项目编号:PC-0129-25J4-FG0053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秀苑工程公司山西龙源阳泉郊区100MW林农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施工采购项目铁塔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业主项目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山西龙源阳泉郊区100MW林农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施工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山西龙源阳泉郊区 100MW 林农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220kV 线路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施工采购项目,起于新建 220kV 升压站,止于郊区独立储能 220kV 阳泉储能站,新建线路长度约 7.17km,其中新建 架空线路约 7.1km,电缆线路约 0.07km。新建杆塔共 34 基。其中:新建铁塔 21 基;新建 钢管杆 13 基。
(3)采购范围:项目所需的铁塔设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铁塔 |
详见设计图 |
吨 |
600 |
|
2 |
钢管塔 |
详见设计图 |
吨 |
100 |
本次招标铁塔设备数量及规格仅为估算值,后期铁塔设备规格及数量可能有所变化,各投标商应分别报出各种规格设备的单价(招标方保留合同签订生效后对铁塔设备规格、数量变更的权利,最终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以设计院最终核定量为准)。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包检查、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质保期内的维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时间为2025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订货通知单为准。
(5)交货地点:山西龙源阳泉郊区 100MW 林农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220kV 线路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施工采购项目项目部(甲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或以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7)招标方式及限价:
①本次谈判首轮最高限价为450万元,若供应商最终报价文件金额超出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为整体采购,本次采用二轮谈判方式,首轮报价前3分之2的供应商进入二轮报价(至少3家单位进入二轮,若报价单位少于3家,则全部进入),淘汰后3分之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投标单位,一轮报价的有效最低价作为第二轮的限高价。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价格,则否决其投标。
②谈判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卸货由项目负责)、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请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注明是否响应商务条款、技术邀请、交货期。
(8)投标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中标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付款方式和比例:银行承兑付款,
1、预付款 10%: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保函后进行支付;
2、到货款:该批次铁塔到货后的第二个月内支付给乙方批次到货结算金额60%,起算时间根据现场签收的到货单时间为准。乙方需提供现场验收证明并开具对应金额发票;
3、到货款:该批次铁塔到货后的第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批次到货结算金额20%,乙方需开具对应金额发票;
4、到货款:该批次铁塔到货后的第四个月内支付给乙方批次到货结算金额7%,乙方需提开具对应金额发票;
5、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结算金额3%的质保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2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且评价良好,并提供相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提供2年内2个的3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个。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招标产品在技术上应是成熟可靠、先进的,并经过几年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以及违约等纠纷问题;并提供附合同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近3年至少1年盈利,或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没有在合同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竞标。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超50%);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
(14)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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