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26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268)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支付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上,是一座利用雅砻江中游两河口水电站为上库,利用牙根一级水电站为下库,扩建可逆机组形成的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两河口电站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及下水库(牙根一级水库)组成。输水系统主要建筑物包括上库进/出水口、引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室、引水隧洞、引水调压室、压力管道、引水钢岔管、引水钢支管、尾水洞钢衬段、尾水洞钢筋混凝土衬砌段、下库进/出水口、尾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塔等。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万kW的定速宽幅可逆式机组,总装机容量120万kW,采用“2洞4机”引水型式布置格局,电站距高比14.5。
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上,工程场址位于雅江县呷拉镇,电站距离雅江县城约25km。
2、询比采购范围: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桥式起重机及相应的安装和技术服务(包含设备设计、制造、设备运输、设备在工地现场的安装与调试包含所有吊装、检测检验、试运行、现场验收、报检取证等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供货区域 |
备注 |
1 |
桥式起重机 |
QD30+3t-24.6m-A5 |
详见第七章 |
2台 |
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 |
轨距24.6m,起升高度170m |
2 |
桥式起重机 |
QD32/5t-26.5m-A5 |
详见第七章 |
1台 |
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 |
轨距26.5m,起升高度65m |
合计: |
3台 |
|||||
注:(1)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为市场销售业绩多、产品配置合理、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购人评审时将结合各响应人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及配置可靠性、销售业绩、配件供应及售后服务方案、价格、优惠条件等技术、商务因素综合考虑,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2)上述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设备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无具体交货地点均须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价格均参照此报价。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设备实际供货数量与竞谈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桥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型式试验合格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4)此桥式起重机为整体采购,报价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且不限于设备的设计、设备主机(包含滑触线、钢轨、相关二期埋件)、配套电控柜、变频器、随机备品备件及工具费、随机资料费、利润、成套设备制造监造费、出厂前检验检测费、包装费、出厂装车费、设备运输费(包括运费、过路费、装车费、卸车费、保险费、服务费)、短期资金占用费、技术服务费(现场设备安装专项方案编制审核、现场设备安装费(含设备吊装)、调试费、设备静态和动态负荷试验、设备检测检验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取证费)、设备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运行和验收、安装的备案手续及报验取证、对采购人工地有关人员的培训、售后服务、13%增值税、卖方人员食宿等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指定交货地点。
6、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并保证所供合同设备是生产最新产品,含质量检定证书,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能满足现场安装、工程正常使用要求和合同规定,且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7.1合同设备款支付
7.1.1交货款
乙方将设备交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有效单据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金额的50%,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
A.甲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批合同货物到货接收证书一份;
B.本次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C.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1.2 设备运抵工地,经产权备案、安装报备、安装调试、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获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后,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有效单据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金额的45%,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
A.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证书;
B.本次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7.1.3在订单设备质保期满(质保期壹年),乙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责任,甲乙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甲方收到乙方下面有效单据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质保金,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
A.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B.本次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C.质保金返还申请单。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为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须提供以往供货过的桥式起重机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3、业绩:竞价响应人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3份,且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须清晰完整: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数量和金额等信息完善。
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