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总部研发基地暨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资产价值咨询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总部研发基地暨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资产价值咨询服务询比采购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20101931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入、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高新区创新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东北角,由地面一栋29层塔楼主体、4层裙房以及2层地下室组成。项目总建筑高度150.6米,总建筑面积约7万m2。七、服务内容:中节能国祯总部研发基地项目全楼层资产价值咨询服务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十、服务地点要求: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节能国祯总部研发基地项目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4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具有 2 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半年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4日 到 2025年08月19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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