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3827060091688332 | 电磁超声测厚仪\接触式 1.5-200mm 0.04mm | 1.0 | 台 | 2026-06-30 | 茂名分公司物装与设备工厂/ |
4.1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提供上年度企业损益表、负债表。
4.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电磁超声测厚仪的供货业绩证明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大于15万以上供货业绩,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4.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5其他要求: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该项目的有效代理授权,并提供授权书)、流通商报价。
4.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满足《免打磨高低温电磁超声测厚仪采购技术要求-港口一区》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报价截止前没有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
4.7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书面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二的全部条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承诺书(报价截止前没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
允许代理商、流通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