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J-XYJK-2026036
项目名称: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33,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3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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