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化验室药剂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2003230526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化验室药剂采购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一沅江区域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药剂;标段二岳阳区域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药剂;标段三宜昌区域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药剂;标段四株洲区域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药剂。
本次采购包含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药剂、危化品及耗材、器皿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交货前的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质保服务等。实际采购量以各水厂站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2.交货批次及进度
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完成合同签署、甲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后,乙方3个日历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合同执行截止时间以甲方书面函件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
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进行交货,乙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卸至储罐或容器内)及卸货期间的安全监管。
- 交货地点
项目所在地甲方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湖南省岳阳市、沅江市,湖北省宜昌市等长江大保护项目所在地),交货地点可能有城市建成区或乡镇,乙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夜间卸货的情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业绩要求:
标段一: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包含盐酸和硫酸)及化验室药剂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内药剂的至少一批次供货发票;若业绩为单价合同,无法明确合同总金额时,须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供货发票);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药剂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内药剂的至少一批次供货发票;若业绩为单价合同,无法明确合同总金额时,须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供货发票);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它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
5.2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