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2025体系认证复审项目
|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23415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1-17 09: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1-17 11: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C12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2025体系认证复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合同签订后10日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五、报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各种风险,自主报价。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及报告修改发生的费用等工作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完成2025年体系认证复审,出具认证证书后付款。
3.技术条款:5.质量目标: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需求,最终目标是完成2025年体系认证复审,并出具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延误合同规定的时间,每逾期完成一天,应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依据GB/T 27021.1-2017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部分:要求》中的要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每年需进行一次监督,我公司于2024年通过了初次认证并获得证书,2025年度需进行监督审核。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认证或咨询服务相关业务。 (2)履约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在人员配置、设备配备等方面拥有与履行合同相匹配的保障能力。 (3)资质要求:需提供公司认证机构批准书。 (4)人员要求:参与项目审核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审核员资格。 (5)财务要求:需提交本单位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业绩要求:近3年(即2022年1月1日至今)内,需具有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屏)。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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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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