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6-25J4-FG0037
因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漳平抽蓄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经营生产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1月18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响应人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越野车 |
丰田汉兰达2026款2.5L智能电混双擎四驱尊贵版7座 |
辆 |
1 |
墨晶黑 |
注:1、车辆保险和车辆购置税由买方自行购买,响应人只负责代办。
2、响应人负责完成车辆上牌一条龙服务,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1)代办车辆购置税申报手续;(2)上牌费;(3)响应人将完车交付买方前产生的运输费和油料费。(上述3项费用第1和第3项由买方支付,第3项运输费和油料费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第2项上牌费包含在总价中。)买方所购车辆均为新车原装车辆,并且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洁。买方提车时,车辆出厂时间为6个月以内,车辆里程表的公里数在50公里内并且符合卖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二、竞价规则
1、竞价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倒计时20分钟内有人报价进入超时竞价,有一人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延长20分钟,以此类推;竞价倒计时20分钟内无人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1000元,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当前最低价(即响应人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响应人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金额一致),才算有效竞价。
三、采购要求
1、竞价响应人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易耗品、技术服务费、运输及保险费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报价。对于响应人为实现设备的性能和为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成套性所必须发生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确定成交响应人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11月30日前。
(1)交车时间(指车辆从生产厂家到指定交货地点的时间): 合同签订,响应人收到订金后且办理完毕车辆购置税和新车上牌(若响应人没有按时交货,买方具有合同解除权)。
(2)最终交货时间(指响应人完成车辆上牌、装饰等工作后,最终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车,最迟不超过合同签订后30天。(因税务系统、车管所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期,不视为违约)
响应人未在上述时间完成最终交货,响应人每七日偿付车款总价0.5%违约金给买方。
3、交货地点:卖方在福州上牌后自提。
4、质保期:三年或60000公里。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合格的响应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GB/T19001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 /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2、响应人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响应人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证明文件
5.4、响应人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响应人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付款比例:
6.1(1)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响应人支付10000元/辆的订金。
(2)响应人货到本合同指定交货地点交车,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100%合同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该批货物价100%的财务收据及提供发票所属纳税期的完税证明,以及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鉴定书、质量保证书等)给买方后,买方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车辆余款。
(3)支付日期以响应人账户显示收到金额为准,响应人将在收到全部合同总金额后向买方开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13%),响应人将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
买方发票信息:
单位 名 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350000158141268N
地址、电话: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 0591-87812209
开户行及账号:福建省省建行营业部 35001002406050005873
6.2根据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或使用商业汇票(包括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中行融易信、工行云链、招行付款代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卖方。
7、验收方式:
(1).买方应持发票中提货联或有效提车证明到交货地点提货。
(2).车辆验收应于交货当日在交货地点进行。(车辆品质以厂家公布的检验数据为最后检验标准)。
(3).买方对所购的品牌、型号、颜色、数量、配置、外观有异议的应在验车当场提出异议,经响应人确认后由响应人负责处理。
(4).买方未在验车时提出异议,则视为响应人交付的车辆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5).验车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共同签署交车检验表。
8、响应保证金:
8.1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8.2 金额:伍仟元整。
8.3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处(建议提前一个小时)保函有效期为120天,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8.4 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8.5 保证金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
9、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响应人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漳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地 址:龙岩市漳平市南洋镇北寮村水电十六局项目部
邮 编: 364413
联 系 人: 范工13666937025
电子邮箱:1046621107@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处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
联 系 人:邓工18250651292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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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