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智慧能耗管控系统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智慧能耗管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编号:TC25870B0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文23储气库、金坛储气库、刘庄储气库、上海生产指挥中心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储能技术公司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建设工程”属于国家管网集团油气管网大规模设备设施更新项目,已纳入储能技术公司2025年资产完整性管理方案。本项目拟基于公司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创建智慧、能耗管控系统,结合当前已开展的中原和金坛储气库节能优化项目成果实现能源数据的自动采集、统计与报送,生产能耗预测与节能优化,碳当量展示、能源数据共享等功能。
储能技术公司智慧能耗管控系统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10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5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10 18: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在文23储气库、金坛储气库、刘庄储气库按需增设流量计和智能电表,充分利用已开展的能源优化项目所建立的数据模型,在公司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创建智慧能耗管控系统平台。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文23储气库增加4个智能旋进旋涡流量计,1个计量屏(含2个智能电度表)相关的工程量,生产运行部负责涉及生产指挥中心软件开发、金坛和刘庄储气库流量计增加等相关的工程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选商。
2.2 资质要求
2.2.1响应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2.2响应人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3 财务要求
2.3.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2.3.2.1 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3.2.2 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3.2.3 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2.3.2.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2.3.2.4 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4 信誉要求
2.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响应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5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4.6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储气库)智慧化平台建设或油气管道(储气库)调控(监视)中心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2.6 人员要求
2.6.1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提供的电子证书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有本人签字。评审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对以上内容进行查验。
(2)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储气库)智慧化平台建设或油气管道(储气库)调控(监视)中心系统集成项目作为项目(副)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副)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施工方签字。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 其他要求
2.8.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2 项目中涉及上海生产指挥中心和江苏储气库分公司的工程内容由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文23储气库的工程内容由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责任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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