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5-2027年度川云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于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含川云永善溪洛渡电厂、川云宜宾向家坝电厂)。
项目主要内容:(1)按要求完成2025-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2)做好研发加计扣除审核工作并出具报告;(3)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解释及服务年度内的检查配合工作;(4)结合大型水电企业竣工决算实际情况,分析提供竣工决算一般风险和应对方案。
服务期: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共计36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要求: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报价人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及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AAAA(4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10-14 09:00,以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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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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