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价项目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更新老旧街区--老旧街道老旧道路整治工程项目部(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中发改政策【2025】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更新老旧街区--老旧街道老旧道路整治工程项目部。现对已具备询价条件的物资进行公开询价。
2.1 项目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更新老旧街区--老旧街道老旧道路整治工程项目部:对四川省乐山市乐山中心城区自道、乐青路(翰林路一杨山路)、女子岗亭交叉口、碧山路边坡等道路进行改造整治,建设内容包含路面、照明、交安设施和边坡等。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
(4)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询价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竞标人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非四川省内企业需提供具备四川省乐山市内完善的仓储条件证明(仓库、园区等),并且在该区域仓储规模各型号材料数量500%以上的仓储证明(仓库照片,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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