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92-RHHH-G2025-0095 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步湖路综合管廊和闸站配电房高压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94.41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对盐南高新区境内防洪排涝闸站、步湖路综合管廊、区重大活动保电等供电保障,详见项目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期满后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本合同,但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二年;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本合同。在服务期内,如发生采购人行政区域的管理权限的调整,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本合同,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要求中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是指根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证以后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过渡期内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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