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510
项目编号: 宁润政采[2025]-085号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同心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中国共产党同心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 中国共产党同心县委员会党校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00000.00 | 80万元/年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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