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2025-023
项目名称:庄河市压实田长制全面开展耕地清查整治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227.7278万元,其中A包112.0517万元,B包51.9533万元,C包5.3462万元,D包24.0413万元,E包34.3353万元
最高限价:A包112.0517万元,B包51.9533万元,C包5.3462万元,D包24.0413万元,E包34.3353万元
采购需求:庄河市压实田长制全面开展耕地清查整治工作中介服务机构5家,对庄河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进行清查工作,其中:
包号 |
分包内容 |
服务机构数量 |
A包 |
鞍子山乡、城山镇、大郑镇、光明山镇、栗子房镇、明阳街道、塔岭镇耕地清查整治工作 |
1家 |
B包 |
步云山乡、桂云花满族乡、荷花山镇、蓉花山镇、仙人洞镇、长岭镇耕地清查整治工作 |
1家 |
C包 |
昌盛街道、城关街道、石城乡、王家镇、新华街道、兴达街道耕地清查整治工作 |
1家 |
D包 |
大营镇、黑岛镇、青堆镇耕地清查整治工作 |
1家 |
E包 |
兰店乡、太平岭满族乡、吴炉镇、徐岭镇耕地清查整治工作 |
1家 |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5个合同包(A包、B包、C包、D包、E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当投标人在多个分包综合得分排名兼得第一时,按A包至E包顺序确定其中标包号。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注:①截至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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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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