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南网数字集团信通公司运行监测运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0870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南网数字集团信通公司运行监测运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持续提升公司IT运营的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客户服务、运行维护、安全保障、资源管控的管理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动信息系统由分散运维模式向集中运维模式转变,一体推进数字化平台和数字化应用“建转运”工作,拟采购有效的运行监测运营技术支持服务,以确保工具系统本体在日常工作中稳定、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行,提高业务运行监测覆盖率、保障业务连续性。
2.2招标范围:标包1.采购IT基础运行监测采集技术服务,包含日常技术支持、协助开展故障处理、协助漏洞及隐患消除、协助性能优化、应急响应、定期检查等工作。为系统部署、运行及优化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确保基础监控工具系统以及IT基础设施运行监测采集软件的各项功能在日常工作中稳定、安全、可靠和高效的运行,以实现统一监控、统一展示、统一运营”的统一运行监测工具应用全面提升系统的可观测性、可维护性和可用性水平。
标包2.采购业务运行监测采集技术服务,包含日常技术支持,协助开展故障处理、协助漏洞及隐患消除、协助性能优化、应急响应、定期检查等工作。为系统部署、运行及优化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确保基础监控工具系统以及业务运行监控采集软件的各项功能在日常工作中稳定、安全、可靠和高效的运行,全面提升系统的可观测性、可维护性和可用性水平。
框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运行监测运营技术支持服务具体需求,分批出具《技术服务项目委托函》,以下称《委托函》。委托函金额=Agent节点的中标单价*本委托函对应服务的Agent节点数量,各《委托函》根据交付内容,按中标单价单独结算。
本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委托函累计总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量(框架合同额)的120%,即终止该框架合同。框架有效期届满时,实际采购量在预计采购量上(120%)下(80%)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合同;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计采购量下(80%)限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合同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合同的委托函累计总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量下(80%)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合同。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项目主要实施地点为广州,特殊情况按招标人实际需要,安排人员配合对南网五省及分子公司单位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框架招标有效期:本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委托函累计总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量(框架合同额)的120%,即终止该框架合同。框架有效期届满时,实际采购量在预计采购量上(120%)下(80%)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合同;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计采购量下(80%)限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合同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合同的委托函累计总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量下(80%)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合同。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项目委托函》从签订之日起一年。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单价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5-2026年南网数字集团信通公司运行监测运营技术支持服务 |
标包1:IT基础运行监测采集技术服务 |
1600.6224 |
0.0681 |
1 |
框架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技术服务项目委托函》从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标包2:业务运行监测采集技术服务 |
1159.733 |
0.1091 |
框架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技术服务项目委托函》从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否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 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8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保留2位小数),投标人所报的单价不高于单价限价为有效报价。
(2)结算方式:各《委托函》根据交付内容,按中标单价单独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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