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CG2025-0708
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89.97万元(其中:A包:73万元;B包:65万元;C包:86万元;D包:35.47万元;E包:44.175万元;F包:33.975万元;G包:46.75万元;H包:31.8万元;I包:31.8万元;J包:42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A包:73万元;B包:65万元;C包:86万元;D包:35.47万元;E包:44.175万元;F包:33.975万元;G包:46.75万元;H包:31.8万元;I包:31.8万元;J包:42万元。
采购需求:
A包:市农业农村局(1)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B包:市农业农村局(2)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C包:市农业农村局(3)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D包:瓦房店市(1)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E包:瓦房店市(2)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F包:庄河市(1)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G包:庄河市(2)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H包:普兰店区(1)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I包:普兰店区(2)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J包:金普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注: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以各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可以投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的最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时,则按各包预算金额大小顺序由大到小确定中标人,如包预算金额大小相等则按照包组顺序确定中标人。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名称 1、2、3、4、5、6、7、8、9、10,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名称1、2、3、4、5、6、7、8、9、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2、3、4、5、6、7、8、9、10】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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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