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当阳孟起光伏等5个场站2025-2028年维检技术服务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所辖当阳孟起光伏电站、黄梅稻场湖光伏电站、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泗县凌风储能电站4个场站及平江工业园综合智慧能源电站2025-2028年运维技术服务。
湖北省当阳孟起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庙前镇清平河村,交流侧备案容量为99MW,直流侧安装容量129.7296MWp,电站为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湖北省黄梅稻场湖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蔡山镇,交流侧备案容量67.915MW,直流侧安装容量87.69813MWp,电站为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安徽省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草沟镇,装机容量50MW,共10台三一重能SI20050风力发电机组。
安徽省泗县凌风储能电站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储能电站容量共计38.5MW/38.5MWh,分为13个储能系统单元。
湖南省平江工业园综合智慧能源电站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分别安装在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8个厂区的屋面,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3.94MWp.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当阳孟起光伏等5个场站维检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配套技术服务。主要负责:
2.2.1日常维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场设备巡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
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2.2.2缺陷故障处理服务: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2.2.3定期工作:负责新能源场站内设备定期工作、规范电场值班日志、报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配合做好涉网安检,按要求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电场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2.2.4综合管理:协助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协助电场电力市场营销(与购电方进行结算电量的确认,并配合发包方完成电费的收取)、综合后勤(当地关系协调等)、综治维稳等工作。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实际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若合同评价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工期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日历年,后续年份以此类推。
若维检服务期满一年后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函告承包方终止维检技术服务合同,维检技术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维检时间进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2.4招标方式
“固定单价承包”的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按照三年招标,三年内综合单价均按本次招标报价执行,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不含税价格均不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项目增减等,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承包方均必须完全履行合同,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中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本项目与各场站项目公司签订执行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5个及以上50MW风电或20MW光伏及以上项目维检技术服务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合同结算或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主要人员:
3.5.1场站主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限男性,且年龄不大于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5.2场站辅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且年龄不大于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5.6其他配套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及健康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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