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08-FWZBGK047-CPMC795-B11047150426975-455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建设党员教育长廊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教育阵地、延伸党的思想文化传播范围、扩宽锤炼党性铸魂育人的途径,按照计划在东、西线择址建设党员教育长廊,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争当奋进高质量发展的先锋,在全厂上下营造崇尚先进、担当进取、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对第三采油厂虎狼峁采油作业区柳三转中心站党支部、吴起采油作业区吴一联中心站党支部、新寨采油作业区吴二联中心站党支部、油房庄第二采油作业区油二联中心站党支部、五里湾第二采油作业区机关院子、油房庄第一采油作业区基地、大水坑基地、大水坑采油作业区盐三脱中心站党支部和红井子采油作业区姬九联中心站党支部进行打造党员学习教育长廊及相关配套。 项目估算金额3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含设计费、制作加工费、车辆装运费、人工费、安装费等)。
2.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基本要求对选定的基层作业区党支部和基地区域等,进行方案设计、材料购置、加工,并按照审核确定的方案现场安装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设计费、制作加工费、车辆装运费、人工费、安装费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为3个标段
2.4标段描述:第一标段:虎狼峁采油作业区柳三转中心站党支部、新寨采油作业区吴二联中心站党支部和五里湾第二采油作业区机关院子,费用暂估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设计费、制作加工费、车辆装运费、人工费、安装费等),选择一家服务商,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二标段:吴起采油作业区吴一联中心站党支部、油房庄第二采油作业区油二联中心站党支部和油房庄第一采油作业区基地,费用暂估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设计费、制作加工费、车辆装运费、人工费、安装费等),选择一家服务商,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三标段:大水坑基地、大水坑采油作业区盐三脱中心站党支部和红井子采油作业区姬九联中心站党支部,费用暂估110万(不含增值税,含设计费、制作加工费、车辆装运费、人工费、安装费等),选择一家服务商,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定标方式: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5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属宁夏银川市、盐池县;陕西省吴起县、志丹县、定边县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其他印刷品印刷。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指标识、标语、立体字、橱窗、企业文化墙等企业文化建设、广告宣传、画册设计印刷加工制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人员1人、操作人员至少2人(设计人员可兼任操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要求自有员工。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自有员工还需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含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其上级组织的财务审计报告,亦不能提供的,可提供其自身加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本项目公告发出日起近三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成立日期在2024年但距2025年已不足整月,或成立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后)的提供其盖公章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即可。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保险要求:响应人承诺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投保意外险(雇主责任保险或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③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
是否被限制投标: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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