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1标段(济宁电厂、嘉祥电厂、莱芜电厂、烟台电厂、青岛热电、八角电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2-09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1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电厂、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智慧能源(嘉祥)有限公司、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山东分公司部分管理单位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济宁、莱芜、八角、青岛、嘉祥电厂及嘉祥梁宝寺光伏、烟台新能源)(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中标人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济南、烟台、青岛市各项目单位所在地。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济宁电厂:对济宁电厂DCS系统(三级系统)、生产统计系统(二级系统)、sis系统(二级)、燃料全过程监管系统(二级)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出具公安部门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等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书等文件,并取得属地公安局和电力调度中心的备案证明。
莱芜电厂:华能莱芜电厂百万机组DCS系统(包括#6、7机组主机、公用及辅网DCS系统、三级)、330MW机组DCS系统(三级)、厂级监控信息系统(三级)、智能燃料管理平台(二级)、莱厂华能生产监控系统(二级)、北王华能生产监控系统(二级)、北王华能光功率系统(二级)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等保测评工作。出具项目范围所涵盖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2025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2025版)、《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2025版)、《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建议报告》以及《定级评审会议签字版(专家评审)》,并协助完成在当地公安部门等级备案工作。
八角电厂:对八角电厂DCS系统、SIS系统、综合办公系统、电力调度系统、蚕庄光伏电站、辛安光伏电站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服务、安全巡检服务、安全加固服务、安全培训服务。出具公安部门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等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书等文件,并取得属地公安局和电力调度中心的备案证明。
青岛电厂:对青岛热电等级保护二级NCS、SIS、燃料监管系统和等级保护三级DCS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工作,以测评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为主线,结合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最终取得符合招标人及青岛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要求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须协同招标人按照2025版定级报告和备案表板完成系统的定级备案更新工作,包括不限于输出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报送至备案地公安机关,更新等级保护备案,全面开展数据摸底调查等相关工作;
嘉祥电厂:对火电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系统)(330MW)网络安全等级(三级)保护测评。出具公安部门认可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书等文件,并取得属地公安局的备案证明。
嘉祥梁宝寺光伏:包括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安全防护评估、应用安全检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策略优化等,出具《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报告》及《网络安全标准化治理报告》等报告,报告必须满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要求和认可,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烟台新能源公司:对风电场的生产控制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及风险评估,按照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准确定级,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出具公安部门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风电场生产控制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等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书等文件,并取得属地公安局和电力调度中心的备案证明。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三级及以上电力行业等保测评相关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0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