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2030年全厂起重机械日常维修保养合同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2030年全厂起重机械日常维修保养合同 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检维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广西石化公司全厂固定式起重机械设备共计281台,其中炼油区94台,化工区187台,现需要对全厂起重机械(双梁起重机、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单轨吊、卷扬机等)进行承包商选商,负责全厂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保障设备完好使用。
2.3计划工期:
化工区2025年10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炼油区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1 个中标人:
2.5招标范围
负责广西石化公司全厂共计281台在用起重机械设备(双梁起重机、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单轨吊、卷扬机等)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维修,维修所需配件由甲方提供,具体设备台账详见附件1《起重机械明细表》。
广西石化起重机械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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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起重机械类别 |
数量(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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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区 |
化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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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式起重机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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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梁起重机 |
1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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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梁起重机 |
3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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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动葫芦、卷扬机 |
30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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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动葫芦、单轨吊 |
18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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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计 |
94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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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有效期内,增减起重机械设备数量在10台及以内,中标单位应免费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如增减起重机械数量在10台以上(不含10台),双方对超出部分(含增减10台)发生的费用,参照相应型号的起重机价格协商调整。
以上部分采取固定总价包干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的人员费用、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费、工器具配置费、辅助材料费、检验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许可类型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提供证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合同业绩,且每项业绩所维护起重机械设备数量不少于50台,同时合同服务时长不低于1年。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3.6.1本项目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经理,派往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并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并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经理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原质监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A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经验(提供工作履历表)和至少有1项起重机械维护保养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且业绩所维护起重机械设备数量不少于50台,同时合同服务时长不低于1年。需提供带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关人员信息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或投标方内部任命文件。
3.6.2其他成员要求:投标人承诺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包括:焊工1人,焊工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资质为结构焊接及以上)和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融化焊接与热切割);电工2人,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Q2《起重机司机》1人,Q1《起重机指挥》1人,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述人员可以重复,资质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自愿增加长期驻厂维修人员的,应根据工种,提供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确保持证上岗。
3.6.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做出如下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人员的素质、数量能够满足项目现场要求,确保持证上岗。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达不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在本项目工作期间,项目机构的关键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调换;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应以书面形式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是对于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无论何种原因的人员变更都必须经甲方审核并书面批准,且不得以低代高,需提供承诺。
3.7联合体及分包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安全环保健康要求
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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