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核电一期工程 FCD 前监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庄河核电一期工程FCD 前监理咨询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宁庄河核电一期工程FCD 前监理咨询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BRR25-ZB2-ZB-002-067。
2.3 招标项目概况
辽宁庄河核电一期工程采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自主设计的“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堆型,一期核准暂定2025年12月底,核准后一年FCD,两台机组开工时间间隔暂定10个月。
2.4 招标范围
本次服务范围为辽宁庄河核电一期工程自项目核准到FCD的建安阶段的工程质量、HSE、进度和费用管理进行监理(服务期限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开展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等工作。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工程(含爆破工程),海工工程,测量网建立及移交,基坑监测,地基与基础工程,FCD前主厂房及周边构筑物的施工作业(包括地下廊道施工,核岛筏基填平补齐、深埋接地、防水、钢筋绑扎、埋件预制及安装、预埋管道、模板支护施工、混凝土浇筑等),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控制以及临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庄河市栗子房镇陶屯。
2.6 服务期限/进度要求:12 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时间不变。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至少1 个核电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户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10286000000434159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简称+BRR25-ZB2-ZB-002-067”。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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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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