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出售)(四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莱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出售)(四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0103030172096001001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莱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
(2)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名称及标段包名称均以“中节能(莱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处置服务(出售)公开招标(四次公告)”为准。本项目总处理规模900t/d,一期已建成1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预留二期300t/d扩建场地。配套卧式余热锅炉,年额定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承担项目1条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线产生炉渣的装卸、运输和无害化综合利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自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宋家泽口村北中节能(莱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至炉渣处置场所。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其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处理垃圾焚烧项目或类似项目所产生炉渣的服务业绩。
注:
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由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进行炉渣处置。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到2025年07月27日23时59分59秒(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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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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