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苏北采油厂2026年生产保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6-SH10-FW068/ZB-SBCYC-2026-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苏北采油厂2026年生产保运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苏北采油厂是浙江油田公司下属的原油生产二级单位,生产区域主要分布在江苏省海安、姜堰、大丰3个市(县),采油厂目前在用生产机采井约28口,联合站一座,主要负责原油沉降脱水、采出水水处理、注水等。由于采油厂无专业维修人员,需外委运维队伍做好生产保障。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生产保运业务进行外包,择优选择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完成相关业务工作。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苏北采油厂所辖区内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管线焊接,生产现场应急保障等,冬防保温工作等。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负责采油厂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
2)负责管线设备焊接,生产现场应急保障等;
3)负责冬防保温工作等;
4)负责提供吊车、卡车、板车等特种车辆保障,负责生产涉及的动火、挖掘、吊装等作业;
5)负责办公区域、生活区域设备设施的维修。
2.工作量:预计2026年全年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约150台次(涵盖抽油机一保、二保;泵类设备一保、二保;柴油发电机一保、二保);开展冬防保温一次(主要是针对管线、设备保温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管线焊接以及现场应急保障等,以生产实际情况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泰州市姜堰区和兴化市、淮安市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及东台市等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生产区域。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包工、部分包料(除电缆、控制柜、井下加热柜等甲供料外)。
2.6 招标范围:2026年苏北采油厂所辖区内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管线焊接,现场应急保障,冬防保温等。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近四年(2022.01.01-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田生产保运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负责人具有1年或以上油气田生产管理服务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作业人员至少具有1个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和1个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注:1)可1人多证;2)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经过招标人综合评估,并满足本项目需求。若拟投入人员能力不符合项目要求,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约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5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能影响服务质量,中标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人数增减,具体在岗人员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5.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6 设备要求
3.6.1 至少配备生产保运值班车辆1台。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2 至少配备250A电焊机1台。须提供设备照片、铭牌和合格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7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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