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47/17-QT-134)
一、招标条件
小纪汗煤矿铁路自备车辆三年期段修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规模:煤矿12Mt/a。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3年
2.4招标范围:小纪汗煤矿铁路自备车辆三年期162辆KM70车辆段修服务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专有技术引进-小纪汗煤矿铁路自备车辆三年期段修服务(CHDTDZ147/17-QT-13401)。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铁路货车段修的合同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原件备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9 09:45到2026-02-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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