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5-QT-050)
一、招标条件
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采购和运维管理 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蒲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蒲县乔家湾镇和黑龙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山西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主要内容为:1个中心站、3个雨量站、2个水位雨量站、2个水位站、2个气象站。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30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59个月(2026年2月至5月为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共4个月;水情系统运行管理及水情服务,共55个月),具体以监理单位书面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山西蒲县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
1)完成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3个雨量站、2个水位雨量站、2个水位站、2个气象站以及备品备件等设备的购置及供货,按照电站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完成上述测站建设及安装调试工作;
2)完成1个中心站(临时)设备、软件购置及供货,完成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中心站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防病毒软件安装调试,完成水情测报系统数据库搭建、应用软件研发、集成、安装部署及调试。
3)系统建设完成后实现水位、雨量、气象信息的采集、传输、接收处理等。
(2)施工期水情服务
1)针对水位、降雨、气象进行观测,并进行数据分析上报;
2)收集施工区及东川河上游流域水情相关资料,结合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期水情服务监测范围编制施工期水情测报方案,满足施工期各施工场地对极端天气(如暴雨等)、防洪度汛(洪水预警)的要求;
3)派驻技术人员在现场开展水情信息上报和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并负责系统日常管理、维护、通信费用缴纳等,为电站施工期防洪度汛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保障施工安全,汛期(5月~10月)需至少派驻2人,非汛期(11月~次年4月)需至少派驻1人;
4)与地方气象部门签订气象服务协议,为工程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证明;
5)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合同签订日期视为无效业绩)必须具有至少一项在建或已建1000MW及以上水利水电或抽蓄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业绩。
所有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已建项目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9 14:30到2026-02-05 23:00。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