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ZTJ1902JC-2026-026
1.招标条件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吉林省柳河县三源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5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总投资6534万元,合同工期: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11.5个月。项目建设单位为柳河县农村农业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吉林省柳河县三源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5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招标人所需有机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梅河口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工程地点: 本项目为本项目包括渠道衬砌工程、水泥路面机耕路、农道桥(12m×4.5m)、0+980处农道桥及临时工程建设内容。本标段所经在施工区域内公路交通较为发达,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级道路及乡村道路纵横交错。本线拟利用便利的既有道路作为工程材料运输的主要通道,目标工期3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采购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 量 单 位 |
包 件 数 量 |
交 货 地 点 |
备注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吉林省柳河县三源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5标段)项目经理部 |
YJF-01 |
有机肥料 |
≥30% |
吨 |
3324.00 |
柳河县三源浦镇施工现 场 |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有机肥料(YJF-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资金情况,垫资能力在 400 万元以上(附承诺函)。
(5)质量保证能力:确保供应货物的质量;
(6)供货业绩:须提供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谈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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