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山东分公司管道地质灾害专业调查评估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6-2027年山东分公司管道地质灾害专业调查评估框架项目编号:GWSDFW-2026-YWBZZX-02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分公司所辖管道沿线,具体由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对山东分公司列入年度管道地质灾害调查评估计划的油气管道,按照山东公司地质灾害专业调查(排查)要求,开展专业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2026-2027年山东分公司管道地质灾害专业调查评估框架
标段编号:26-GD-DZDC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27 1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2-02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2-26 08: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026-2027年山东分公司管道地质灾害专业调查评估项目(单项采购额度或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采购的额度含税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专业调查评估项目)。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收集、分析已有的各种相关调查成果和资料,实地核查已有地质灾害点。核查已有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地质灾害体新近的变化情况及演化趋势预测、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与管道的位置关系。针对变形加剧的地质灾害体,根据其变化,重新评估风险大小、判断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发展趋势及对管道的危害程度;
(2)实地调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查明地质灾害类型、成因、诱发因素、特征、危害、与管道位置关系等,评价其稳定性、危害性和发展趋势;
(3)评定并划分管道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或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工作建议;
(4)对因出现临灾征兆、可能威胁管道安全运行的区域和地段进行的应急调查,应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措施或建议,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5)调查应按照灾害类型记录调查信息,绘制平面、剖面示意图或素描图,并摄影;
(6)地质灾害点进行大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包括工程地质平面图及剖面图;
(7)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初步掌握管道沿线的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区域地质背景、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等。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类别包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相关财务报表等。
3.4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含单一灾种)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项目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
3.5.4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上述四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5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对应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3.5.6 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为不合格承包商、限制投标名单或黑名单,或虽然被列为不合格承包商、限制投标名单或黑名单但移除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网址:https://www.cneptp.com/index,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专业”或“土木与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不少于1项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含单一灾种)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项目业绩。
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第三十七条规定“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水工环等专业。本文件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如姓名在合同中不能体现,须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3.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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