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12-JZCG-G2025-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河新区人民法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项目(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楼宇设备集成)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调整决定书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一、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清河新区人民法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项目(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楼宇设备集成)
1. 项目编号:(JSZC-320812-JZCG-G2025-00210)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原中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4. 采购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5.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二、调整事由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中标结果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核心事项为: 质疑事项一是中小企业声明函问题:质疑事项二是质疑中标人报价异常性问题。
我单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规定,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核查,查明事实如下: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 中标方在“多媒体会议一体机”项目中,所投多媒体会议一体机屏幕为75英寸,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85英寸,且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导致投标文件中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商品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经认定,该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多媒体会议一体机”一项质疑成立,且已影响原中标结果的有效性。
三、调整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3.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 本项目招标文件(JSZC-320812-JZCG-G2025-0021)、评标报告相关条款
四、调整内容
1. 撤销本项目原中标公告(JSZC-320812-JZCG-G2025-0021),依法认定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耀新建设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无效。
2. 根据原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中中标候选人排序,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中标金额:(大写) 壹佰叁拾万捌仟陆佰伍拾伍元整、小写 (¥1308655元)。
3. 其他中标内容与原评标报告一致。
五、后续事宜
1. 本决定书自印发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我单位将在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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