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300MW铁路专线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3-26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300MW铁路专线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300MW铁路专线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具体负责以下服务内容:
1)编制论证200万吨/年运力铁路专线工程及翻车机、管带机建设可研报告;
2)铁路场站及管带机路由确定,地勘报告深度满足可研要求;
3)需调査前端国铁沙良站现有能力,考虑建设过轨铁路线,综合评估现有八拜站至新材料公司铁路现状及改造。
4)建设范围内原有构建筑物的拆改费用、征地费用、铁路运行费用测算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铁路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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