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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燃煤电厂固废物化特性差异的回填措施制定及污染效应监测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采购公告

基于燃煤电厂固废物化特性差异的回填措施制定及污染效应监测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采购公告

基于燃煤电厂固废物化特性差异的回填措施制定及污染效应监测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浙江浙能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采购内容

本次技术开发(委托)服务的范围为系统评估浙能集团粉煤灰等电厂固废在回填工程中的环境安全性与工程适用性,为污染物控制与环境风险评估提供依据。针对直接回填可能存在的风险,探索稳定化(如水泥、石灰)与分级筛选等提升措施,提出适用于不同地基土的技术要求,并完成指定区域的工程试验,形成燃煤电厂固废回填技术工艺包。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应具有建筑材料或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相关课题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项目任务书、立项批复文件或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与本次采购相关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7.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材料或固废资源化利用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经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项目任务书、立项批复文件或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与本次采购相关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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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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