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富兴2026-2028年天津、黄骅港煤炭质量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浙能富兴2026-2028年天津、黄骅港煤炭质量检验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2)2026-2028年天津、黄骅港煤炭垛采检验服务:对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之间我司在天津、黄骅港拟采购的平仓煤进行场地垛采预检,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制样、化验,出具垛采报告,化验项目包括: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含量。
(3)2026-2028年天津、黄骅港煤样送检服务:对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之间,我司送检到天津、黄骅港检验机构的小样样品,按照相关标准对样品进行制备(如需要),并根据我司需要进行如下检验项目的检测:○1常规检测项目+灰熔点(具体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含量);○2颗粒度送样检测(1mm与10mm粒度分析,针对神华等平仓煤);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本项目所在港口具有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检测量在10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质量检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和检测量的合同页面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7.投标人相关主要检测项目(指招标范围中出港煤炭质量检验的采、样制样项目及化验项目,化验项目包括全水分、工业分析、全硫、发热量、煤灰熔融性、氢含量、粒度分析)在天津或黄骅港周边地市具有煤炭检验实验室并取得CMA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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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