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5-Z402-ZB-FW406
本招标项目2025年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技术服务已由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2025年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技术服务。
2.2 项目背景:投标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员从事服务。按时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确定的岗位人员服务支持的工作任务。与被派驻招标人的技术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当地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负责为派驻到招标人服务的每名技术服务人员缴纳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手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统筹、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当地社会保险、公积金经办机构公布数值的最低标准,并缴纳相关费用。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学历、资质、技术专业、能力水平满足招标人岗位服务工作要求的人员,按时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承担服务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总需求量约650人。
本次仅选取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041.16万元(含税价)。各个岗位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含税)如下:
1)PMC副经理:15000元/人·月;
2)PMC工程师:13000元/人·月;
3)副总监、总监代表:13500元/人·月;
4)注册造价工程师:15000元/人·月;
5)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13000元/人·月;
6)监造工程师:12000元/人·月;
7)监理工程师:11000元/人·月;
8)监理员:7000元/人·月;
技术服务人员各岗位报价包含工资及特殊地区津贴、动复员费用、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法定节日加班费、假期待遇(婚假、丧假、事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病假、工伤假)、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服务费等甲方负责费用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在合同期内各岗位单价固定不变。技术服务人员当月薪资,乙方应在次月30日前结算。技术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的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含办公电脑)、住宿、伙食、交通、差旅费、劳保用品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中伙食费依据甲方相关制度标准据实与乙方结算,相关标准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项目所在地。
3.1 证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具有履行本项目及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一份。
3.3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未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中被追责。无拖欠员工工资、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虽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移除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截图);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在上述罪行影响期(提供承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截图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被列为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应登录“*”网站(https://*)分别在“失信信息公告”和“三商黑名单”页面查询并提供相关截图,其中“三商黑名单”应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中,对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分别进行查询)。本项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开标当日投标人出现在“三商黑名单”中,投标人的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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