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至2026年1号和2号机组及公用区域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289)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至2026年1号和2号机组及公用区域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至2026年1号和2号机组及公用区域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单价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按技术规范书要求完成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1号和2号机组及公用区域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及土建缺陷整改。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至2026年1号和2号机组及公用区域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单价采购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本项目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不予调整,相关风险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土建维护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1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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