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104项目周转材料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104国道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周转材料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绍兴市104国道1标段主线K1+209.909~K5+300段长约4.090公里及地面道路DK1+262.564~DK2+073、DK2+742~DK4+770段长约2.838公里的路基、桥梁、涵洞、改河改渠改路等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主线高架桥连续长4004.191m/1座,地面桥梁大桥534.96m/3座、地面桥梁小桥22.04m/1座,越东路枢纽互通1处,绍兴港菱形互通1处,越兴路半菱形互通1处,路基挖方1.35万m³,填方19.55万m³,总体工期915日历天。
项目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租赁物资详见附件:物资租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生产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出租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资料,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5)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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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