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物资)
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4-XNJCFZX-WZCG-074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已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二十四局人发〔2023〕28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赣榕地方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安全物资一批(安全防护围栏、安全扶手爬梯爬梯、密目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线路全长40.991公里,途经抚州市东乡区、金溪县、临川区三个地区。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起点接沪昆高速,终点接抚州市东外环高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涉铁工程分为三处工点: 1.下穿既有沪昆客专段桥址位于洋泉溪村附近,于K0+870(公路里程)处与沪昆客专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K0+820~+920,拟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形式分两幅从沪昆客专#19~#20、#20~#21之间下穿通过,桥跨形式3*30m,两幅路宽均为13.2m,基础形式拟采用桩基础;在沪昆客专两侧设防护棚架,拟采用桩基础。 2.上跨沪昆铁路段桥址位于何坊村附近,于K3+870(公路里程)处与廖坊灌渠相交,K4+050(公路里程)处与创业大道相交,K4+150(公路里程)处与沪昆铁路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K3+520~K4+420,桥跨形式11*30+3*40+5*30+2*70+5*30m,主桥2*70m形式为T构,引桥形式为预应力砼小箱梁,路面宽26m,基础形式拟采用桩基础。3.上跨102部队专用线段桥址位于下殊家源村附近,分两幅先后跨越磷部段公路、102部队专用线,磷部段公路紧挨102部队专用线左侧并行。左幅于ZK7+485(公路里程)处与102部队专用线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ZK7+320~+575,拟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形式通过,桥跨形式3*30+4*40m;右幅于K7+465(公路里程)处与102部队专用线相交,设计起讫里程约为K7+320~+520,拟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形式通过,桥跨形式5*40m。两幅路宽均为13.0m,基础形式均采用桩基础。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AQWZ-01包件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供应商须出具一份招标产品生产安排时间保证说明,该说明需要明确该批产品整批和各种类从接收到项目部计划到制作完成发货的具体时间安排,应急需求的最快加工保障安排。在后续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须严格履约该生产时间要求合理安排生产。
(3) 运输能力要求:项目部本次采购产品种类、数量较多,项目部施工点较多为了方便现场按施工节点要求进行安全防护,项目要求供应商严格根据项目部下发的货品需求计划及需求时间及时供应产品(不管每一批次产品多少能否凑满一车),并且将产品运输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卸货,卸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多次卸货的可能,需供应商合理安排好物流。
(4)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2024年连续兩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投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中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因本次项目部采购多为定制产品,供应商需提供一份承诺函保证每批货品到场需提供对应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在招标文件中列举2项及以上本次采购产品相对应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铁路或高速公路项目中有过2个以上(含2个)项目同类别或相近型号物资不同年度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者是销售订单)。
(7)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诉讼纠纷案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①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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