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现委托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第二次)
2、交货地址:龙口第二污水处理厂、龙口海岱污水处理厂、宣威第二污水处理厂、宣威第三污水处理厂、宣威龙场污水处理厂
3、招标物资内容:详见附表。
3.1附表中采购数量为预估值,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2按照交货地点不同,中标人与招标人分别签订三份供货合同:
合同1:交货地点为龙口第二污水处理厂;
合同2:交货地点为龙口海岱污水处理厂;
合同3:交货地点为宣威第二污水处理厂、宣威第三污水处理厂和宣威龙场污水处理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拟采购备品备件的生产或销售资格;
(6)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并附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附截图。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绩合同对应发票,且两者各不少于 1 份,发票须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明细);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财务状况不亏损。
注:①财务报表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如资信证明相关内容未体现出具银行账户为基本账户,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包含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等)】。
4、投标人应完成招标人第三方合规资料,《第三方合规申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四、 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 14日至11月19 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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