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 年怀化市邮政分公司本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2027 年怀化市邮政分公司本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怀化市邮政分公司本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NXY-2025-YZZB-GKZB-1113001
3、招标内容:
3.1、本项目主要采购外包服务内容:
(1)提供餐饮服务:包括早餐、中餐、接待用餐、培训用餐、会议用餐等;
(2)物资采购:包括米、油、面粉、生鲜、蔬菜等;
(3)仓库管理:包括当日值班人员检查关好水、电、燃气、门窗,并做好记录。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不得随意移交他人;
(4)区域内卫生:外包商应做到每餐厨具、碗筷的清洗消毒工作,保证厨房卫生干净整洁,职工用餐后餐桌、凳椅及地板做到及时打扫,每餐后应整体大扫除,并用消毒液进行清理;
(5)其他:除满足工作日各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遇会议或招待时及时响应,但不增加外包费;
3.2、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计年度采购预算外包费及食材费合计 144.8 万元/年,两年289.6 万元。具体明细详见控制价审批表。
(1)外包费:
| 标段 号 | 服务单位 | 就餐 (人次/日) | 服务单价 (元/人次)数(天) | 工作天 | 外包方至 少提供厨 师及帮厨 岗位数 (个) | 服务总 价(万 元/年) |
| 标段 | 怀化市分 公司本部 | 280 | 3.366 | 264 | 5 | 24.88 |
| 合计 | 280 | 3.366 | 5 | 24.88 |
(2)食材费: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为职工每月餐卡充值200 元,预计金额119.92 万元/年。(早餐:按实际消费金额刷卡;中餐:4 荤4 素1 凉拌1 糕点1 汤(10 元/餐))。
注:(1)上述费用涵盖税金、服装费等一切费用。
(2)费用由怀化市公司承担(分列邮政账),按月据实结算。
3.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选取1 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专业餐饮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4.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必须购买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4.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5.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 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注:已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自有场地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办公经营场所的照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6.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人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采购人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为便于业务管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代理金融网点开设邮政储蓄银行一般结算账户,用于与招标人的外包费用结算。(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7.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人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8.投标人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对于临时用工应签订劳务合同,购买不低于100 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每月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投标人的外包合同,并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管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9.投标人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 100 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 50 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投标人 10 万元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0.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 D 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4.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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