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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网数字运营软件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供应链、项目等业务)开发服务第一批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南网数字运营软件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供应链、项目等业务)开发服务第一批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100022002203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网数字运营软件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供应链、项目等业务)开发服务第一批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南网数字运营软件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满足公司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供应链、项目等业务新模式开发实施需求,切实提升公司相关项目的承接能力,公司拟在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供应链、项目等业务寻求合作单位,构建系统实施、运维体系框架,帮助数字运营公司进一步掌握数字化服务的工作方法、开发实施服务的实操技能、数字化产品运维的工具和运维能力。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025年南网数字运营软件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业务开发服务第一批开发技术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供应链、项目等业务涉及的各类开发(含测试、实施)等工作。详见附件8:《招标工作量单价限价清单》

本次以投标费率报价,框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1 年内有效。框架协议签订后,招标人按照数字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将部分开发工作(含测试、实施)进行分包,由招标人制定开发(含测试、实施)需求,并对开发目标、开发进度、开发质量等内容提供说明文档。中标人根据招标方要求开展项目开发(含测试、实施)等工作。

协议期内,订单需求量(按订单概算金额统计)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20%)时,即终止该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时,订单需求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订单需求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需求预测量×80%)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订单需求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特殊包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2025年南网数字运营软件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资产域(供应链、项目等业务)开发服务第一批框架采购项目

1380

1

1

开发服务标包1

520

520

/

/

2

开发服务标包2

460

460

/

/

3

开发服务标包3

400

400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附件8:招标工作量单价限价清单。

2.8订单合同预估金额:每个订单均需签订订单合同。招标人根据预估工作量与中标人中标单价预估订单合同金额,即订单预估金额=∑预估工作量 *清单对应的单价限价*投标费率。

2.9订单合同授予方式:轮候分配。

(1)、招标人按照各订单提出的时间进行分配,如同一时间批次有多个项目时,则按照订单金额大小顺序依次分配。

(2)、因各需求订单金额不定,可分配剩余额度大于订单金额的中标人可参与分配。每次分配,优先可分配剩余额度占比高的中标人;如果可分配剩余额度占比相同,优先分配给中标总额度高的中标人。(可分配剩余额度占比=可分配剩余额度/中标总额度)

(3)、中标供应商放弃订单,需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材料。招标人直接扣减其中标份额并直接轮候到下一个中标人,两次放弃订单,则取消中标资格。框架合同到期,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业务指导书》进行扣分处理。

2.10订单合同结算:订单合同履约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订单合同履约情况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进行结算。

(1)、首付款 :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符合合同规定的发票、工作任务书送达甲方,甲方审核无误60日内支付订单合同预估金额30%。

(2)、初验款:完成甲方需求中的所有开发功能,并经初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经过甲方审核通过的相关初验材料、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依据最终设计文件审定的订单概算评审意见后,60天内支付至订单概算金额的70%;

(3)、结算款: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经过甲方审核通过并出具用户满意度评价、工作任务订单、订单验收证书、各任务类型对应要求的业主方最终审定的设计文件、订单结算书、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依据最终设计文件审定的订单概算评审意见等资料,60天内支付至订单合同最终结算款100%,订单合同最终结算款根据订单合同结算金额与不同满意度系统数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①、订单合同结算金额=∑清单结算工作量 *清单对应的单价限价*投标费率*满意度系数。

a、清单结算工作量以甲方的业主方最终审定的设计文件为依据,按工作量的计算规则(附件7)、原始功能点计算表审核确定。

b、清单对应的中标单价,与具体订单合同中确定的单价、委托函中单价均保持一致。

②、满意度评价分数为满意时(80分及以上),订单合同最终结算款等于订单合同结算金额;满意度评价分数为良好时(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订单合同最终结算款等于订单合同结算金额的99%;满意度评价分数为一般满意时(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订单合同最终结算款等于订单合同结算金额的98%;满意度评价分数为不满意时(低于60分),订单合同最终结算款等于订单合同结算金额的97%。两次满意度评价分数低于60分,则退出入围供应商资格,满意度评分标准见技术规范书2.7.供应商绩效满意度评价要求。

2.11工作任务订单结算流程

工作任务订单结算前,应先提交工作任务订单结算申请审批,由乙方发起,甲方项目承建部门确认完成的工作范围。

工作任务订单结算应明确任务类型、地区类别、功能项、功能描述、清单单价、结算金额等信息,其中应用类型、开发语言/平台类型、通用度调整因子、清单单价等结算基本信息应与工作任务订单中保持一致(见附件3)。

工作任务任务订单中的功能项及功能描述应在所属经营项目的业主方最终审定设计文件范围内,结算工作量由造价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审核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2.12工作量的计算规则

 结算时工作量按发包方提供的业主方审定的设计文件,根据工作量的计算规则重新计算确定。

1、计算系统需求工作的工作量时,依据的设计文件为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最终版需求规格说明书。

2、计算系统设计工作、开发集成工作、部署实施工作的工作量时,依据的设计文件为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最终版可研报告或概要设计文件。

3、工作量的计算规则如下:

依据设计文件中对功能项的功能描述,按功能点法进行识别,原则如下:设计文件达到概设深度的,必须按五点法识别;设计文件未达概设深度的,可按两点法识别并按以下方法估算五点。两种方式识别后,均按五点计算原始功能点数。

(1)、按两点法识别时,根据内部逻辑文件(ILF)和外部接口文件(EIF)的新增数和变更数并按以下原则估算外部输入(EI)、外部输出(EO)以及外部查询(EQ)的新增数和变更数,方法如下:每新增或变更1个内部逻辑文件对应新增或变更3个外部输入、2个外部输出、1个外部查询;每新增或变更1个外部接口文件对应新增或变更1个外部输出、1个外部查询,按以下公式计算原始功能点数(UFP):

UFP=(ILFN+ILFC*0.4)*10+(EIFN+EIFC*0.4)*7+(ILFN+ILFC*0.4)*3*4+[(ILFN+ILFC*0.4)*2+(EIFN+EIFC*0.4)]*5+[(ILFN+ILFC*0.4)+(EIFN+EIFC*0.4)]*4

    式中:

    ILFN:ILF新增数;

    ILFC:ILF变更数;

    EIFN:EIF新增数;

    EIFC:EIF变更数。

(2)、按五点法识别时,根据内部逻辑文件(ILF)、外部接口文件(EIF)、外部输入(EI)、外部输出(EO)以及外部查询(EQ)的新增数和变更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原始功能点数(UFP):

UFP=(ILFN+ILFC*0.4)*10+(EIFN+EIFC*0.4)*7+(EIN+EIC*0.4)*4+(EON+E0C*0.4)*5+(EQN+EQC*0.4)*4

    式中:

    EIN:EI新增数;

    EIC:EI变更数;

    EON:EO新增数;

    EOC:EO变更数;

    EQN:EQ新增数;

    EQC:EQ变更数。

(3)、通用度调整因子,详见以下参数表。

通用度

备注

调整因子

全新开发,电力行业专有功能

没有应用基础,仅在电力行业中使用的功能模块,例如:电动汽车、需求响应等全新业务

1.0

己有基础,电力行业专有功能

己有应用基础,仅在电力行业中使用的功能模块,例如:电力营销、安全生产、电力基建、电力财务等

0.8

全新开发,跨行业通用功能

没有应用基础,在多个行业中通用的功能模块,例如,物联网应用

0.8

己有基础,跨行业通用功能

己有应用基础,在多个行业中通用的功能模块,例如,协同办公等

0.6

通用度调整因子在下发订单时由发包方确定。

对于开发集成、部署实施工作,原始功能点数根据、通用度调整因子(TYD)进行调整,即订单的工作量(AFP)计算如下:

AFP=UFP*TYD

测算各类地区人工综合单价调整因子如下:

序号

地区类别

地区调整因子

典型城市

1

A类

1.19

上海、深圳、北京

2

B类

1.00

广州、杭州、苏州、南京、天津、宁波

3

C类

0.88

成都、重庆、青岛、厦门、武汉、长沙、济南、大连、昆明、南宁、西安、郑州、石家庄、贵阳、沈阳、合肥、长春

4

D类

0.78

呼和浩特、哈尔滨、太原、南昌、拉萨、银川、海口、兰州、乌鲁木齐、西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报表附注。

3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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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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