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2027年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所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企业),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企业全称 |
1 |
华电(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 |
2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3 |
华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
2.2 项目规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为中国华电集团区域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由下属各企业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办理结算。协议数量为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估算统计,实际采购数量在协议期内会因实际需求变化,少于或者多于预估量。无论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时提供的预测(暂定)数量有多大差异,中标单位均保证连续服务(不得以完成预估年度数量为由拒绝服务),需方均不对供方进行任何补偿(实际需求量也可能少于预估量),也不对节假日技术服务等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两年,暂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到2027年11月30日止(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CHDTDZ046/16-QT-82701):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咨询、可研阶段勘察服务;对光伏项目可行性,以及项目的技经指标和投资风险进行审查评估及必要的相关工作。见下附表:
分类 |
工作内容 |
单个项目容量/MW |
两年预估数量/个 |
光伏 |
项目可研咨询服务 |
5及以下 |
10 |
5~10 |
10 |
||
10及以上 |
5 |
||
两年合计(个) |
25 |
||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或施工图阶段合同业绩,必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和签字页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30 08:30到2025-11-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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