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35kV陆柳线安全隐患治理电缆穿越溯河防洪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35kV陆柳线安全隐患治理电缆穿越溯河防洪评价服务已由冀东油田发展计划部以中油冀计【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油田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冀东油田35kV陆柳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涉及电缆敷设、附件安装等,该段电缆敷设起点位于曹妃甸区柳赞镇溯河西河码头西面300米处,终点至柳赞35kv变电站东外墙,预计线路全长约1.8km,全线位于曹妃甸历史围填海处置区。电缆预选用单根ZR-YJV22-26/35kV-3*240mm²交联聚乙烯绝缘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因该段电缆敷设穿越河道,属于涉河建设项目,按唐山市曹妃甸区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须招标人取得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服务地点:河北唐山曹妃甸区。
2.2服务范围及内容:
- 编制冀东油田35kV陆柳线安全隐患治理电缆穿越溯河(以下简称“电缆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 负责送审防洪评价报告,并按主管部门评审流程参加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汇报论证报告、现场解答、阐述意见等),按评审要求修改报告,最终防洪评价报告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 负责办理防洪评价批复的各项手续,确保招标人防洪评价报告通过行政部门审批;
- 按招标人项目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取得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9.64万元,不含增值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合同履行结算情况等内容(需提供项目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河道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防洪评价报告
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承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 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其他报告编制人员:应具有一名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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