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显德汪矿储煤场安全现状评估报告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显德汪矿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显德汪矿储煤场安全现状进行评估,以辨识潜存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安全风险,提出科学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符合国家标准。
2.2采购范围:显德汪矿一二期储煤场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煤炭堆存区、 运输系统、 装卸作业区、 电气系统、 消防系统、 粉尘防治系统、 安全管理、其它安全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40日。具体为30天内提交《显德汪矿储煤场安全现状评估报告(送审稿)》,由显德汪矿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10天内由中标安全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形成最终版《显德汪矿储煤场安全现状评估报告》;
2.5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涵盖安全咨询业务范围。工作场所、档案室、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项目组组长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本单位社保缴纳记录。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仓储类项目安全评估(或评价)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扫描件、最终版评估报告首页及签字页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0月9日14:00时至2025年10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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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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